装饰行业政策速递

   日期:2023-08-04     浏览:571     评论:0    
核心提示:1住建部等5部门:缓缴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10月,住建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在今年10月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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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5部门:缓缴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

10月,住建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在今年10月至12月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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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至今年12月31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应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实行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政策,缓缴期限为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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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程审批领域推出5项重点改革

为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痛难点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北京市住建委近来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领域改革。其中包括,1.建筑业企业资质:下放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6项许可权至区级住建部门。2.招标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所需时限可至少节省12天。3. 施工许可:全国首创试点告知承诺制审批,加快推进投资项目落地投产。4.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破解既有建筑改造难题,实现消防验收与竣工验收监督有机结合。5. 竣工联合验收:推进并联验收,实现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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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府投资主导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

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助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日前,河南省住建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全省未取得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场馆建筑等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要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且装配率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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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支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日前,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旨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根据《条例》,山西绿色建筑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级管理。对建设绿色建筑新增的外墙保温层面积、外墙预制部分、屋顶绿化面积等,在建筑容积率和建筑面积的计算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高标准绿色建筑在各类建筑工程奖项评选中给予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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